136亿!财政部下达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 VOCs前沿 2025年07月09日 11:03 北京

发布于: 2025-07-10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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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显示,此次共下达资金136亿,其中北京4167万、天津24781万、河北108530万、山西20957万、内蒙古5699万、辽宁145920万、吉林34369万、黑龙江35891万、上海535万、江苏49099万、浙江33027万、安徽34053万、福建22952万、江西21030万、山东117652万、河南106667万、湖北70399万、湖南32768万、广东107390万、广西33591万、重庆49065万、四川50930万、贵州51123万、云南26807万、陕西70221万、青海17041万、宁夏3505万、新疆49896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1935万。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36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其中,包含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预算。《通知》提出,各省要按照《财政部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06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好“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以下为原文内容: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5〕58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质量改善,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安排金额见附件1,项目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 节能环保支出”,项目代码:10000014Z145060020001。

二、各省要按照《财政部关于修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06号)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同时,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时,根据各地项目储备情况、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率和资金分解下达情况对转移支付作了适当扣减,请你省在分配资金时,比照中央财政的做法,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突出奖优罚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四、本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汇总表

 

  财 政 部

  2025年6月8日

 

附件: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汇总表.pdf 

 

转载:VOS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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