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通报:2人被列入黑名单

发布于: 2025-07-2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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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态环境部官网最新消息,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2025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的通报》(环办环评函〔2025〕268号)

通报显示,赣州市奥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的2名环评人员因编制的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分别受到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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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情况的通报

                             环办环评函〔2025〕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上半年环评信用管理对象受到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处罚、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列入环境影响评价失信“黑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情况通报如下。

    一、由赣州市奥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人员邓惠群(信用编号BH021371)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江西鑫梓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00吨高端电子高性能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名人员依法受到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失信记分20分,自2025年1月8日起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

    二、由深圳市福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人员马翠林(信用编号BH051295)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广西田林县石头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广西田林县板桃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该名人员依法受到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处罚,被百色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失信记分20分,自2025年1月25日起被信用平台列入“黑名单”。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引导建设单位择优选取环评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信用管理对象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不予受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在审批过程中依法严格把关,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的检查考核,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对下级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加大复核力度,切实推动提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7月1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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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VOCs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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