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46.9万元!一企严重超标,臭气浓度最大值74131,非甲烷总烃平均值448mg/m3

发布于: 2026-03-23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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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丹江口市2026年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公示(一),案件显示:2025年11月27日、29日,丹江口分局执法人员对丹江口科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丹江口科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的生物除臭废气排气筒(DA001)有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执法检测。

检测结果表明:科广公司臭气浓度最大值为74131,超过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的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平均值为448mg/m3,超过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的排放限值。

根据裁量罚款金额计算方法:罚款金额=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法定最高罚款数额-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案件总百分值,即10万+(100万-10万)×41%=46.9万元整(小写:¥469000元)(大写:肆拾陆万玖仟元),具体计算方式见下文。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VOCs知识速递(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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